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在集体土地上用于居住及生产经营的土地,是农村居民的根本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居民个人生产生活的重要基础。
在我国的土地制度中,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制土地,而不是属于个人所有制,因此,宅基地的使用权是由集体经济组织授予的,而非个人所拥有。基于这一原则,政府不会随意地收回农村宅基地。
同时,在《宅基地条例》中也明确规定了保障农村宅基地安全的措施。例如,宅基地初始面积不得减少,宅基地的用途不得改变等等。此外,由于宅基地的使用权授予给了居民,一旦政府或村委会收回该土地,需要补偿居民的合法权益。
但是,如果农民违反了规定,将宅基地用于非法经营活动,或者出售宅基地等,政府有权采取法律手段,收回这些土地。
因此,农村宅基地一般不会被政府随意收回,但在居民违规行为情况下,政府会秉持法律原则来保障土地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