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仲裁是在离婚案件无法达成协议解决的情况下,由司法机关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向双方发出调解通知书,对离婚案件进行仲裁处理的一种方式。离婚仲裁结束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司法机关或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备案。那么,仲裁后如何写离婚协议呢?
首先,离婚协议书要体现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包括离婚的原因、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事项。在写离婚协议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离婚原因的约定
离婚协议书首先要约定离婚的原因,以确定离婚的合法性。如双方协议离婚,可以简单地写明“双方经过协商决定离婚”。如果是因为感情不和、性格不合等原因导致的离婚,双方需要详细说明离婚的原因。
2. 财产分割的约定
财产分割是离婚协议书中比较重要的一项内容。双方应该写明自己的财产状况,包括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等,并具体约定财产的分割方式。如果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协议书上可以写明双方遵守分割方案。
3. 子女抚养的约定
如夫妻双方有子女,离婚协议书中也需要约定子女的抚养问题。包括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等内容,都需要在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在写子女抚养的相关条款时,要考虑到孩子的利益,尽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4. 法律条款
离婚协议书中还需要包括一些法律条款,如协议书生效的时间、违约责任等。这些内容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条款,以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性。
离婚仲裁后,根据仲裁裁决书,制作离婚协议。写离婚协议时要注意双方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平等原则,协商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协议书须写明甲方和乙方达成共识的各项协议事项,必须与仲裁裁决一致。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当事人应当保留好自己的协议书副本或复印件,用于向法院或其它有关机关进行协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