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书,其内容多样化,可涉及财产分割、赡养子女、财产转移等多方面的内容。保全权是一种法律权益,是指因涉及在诉讼中可能遭受损害而需要受到保护的权益。因此,离婚协议上并不存在保全权这一概念。然而,对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等内容,协议双方可以在协议中约定相关保全措施。
对于财产分割而言,离婚双方可以约定一些保全措施以保障各自的权益。比如,可以约定将共同财产暂时委托给第三方管理,以保证各自权益不受损害。此外,还可以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对共同财产进行评估,并将该评估结果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这些措施可以有效保护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离婚协议中,虽然不存在保全权这一概念,但协议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等内容约定保全措施,以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此外,在办理离婚过程中,也可以根据需要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