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房屋拆迁协议是指在拆迁过程中,协议的签订存在强制、欺诈、重大误解、违法等情形,导致签订的协议无效。在此情况下,公民或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推翻无效房屋拆迁协议。
第一种是提起诉讼,例如答复组织或政府起诉,或提出诉讼,通过诉讼来推翻协议。在此过程中,公民或企业应当雇佣一位熟练的律师来代表楼主。律师可以代表楼主,向政府或拆迁组织提出不合法或无效协议的诉讼,重审协议并重新协商赔偿方式和金额。
第二种是向政府或拆迁组织提交申诉,通过政府或组织内部机构的审查和协商,协定合理的赔偿方式和金额。楼主可以写一封信给政府或拆迁组织,陈述协议失效的原因并请求设法处理。在此过程中,楼主应该维护自己的权利,要确定好自己的目标,以便达到更好的协商效果。
第三种是以法定程序为基础,向有关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向权利保护机构申请行政复议。这种申诉方式可以对拆迁组织的曲解和违法行为进行合法的监督和制约。并且,这种申诉方式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可以通过官方程序来撤销无效协议。
综上所述,公民或企业可以通过律师诉讼、政府或拆迁组织申诉、以及法定程序复议等方式来推翻无效房屋拆迁协议。在任何情况下,楼主应该维护自己的权益,以法律为基础,合理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