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们双方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保障家庭财产的正当权益,我们一致同意,离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财产分割
1.我们双方所共同拥有的房产/车产分别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其中,房产权属为夫妻俩的,卖出后所得的款项按照1:1分配给双方;车产卖出后所得的款项按照1:1分配给双方。
2.我们双方所拥有的银行存款,共同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夫妻共同存储的,共计人民币50万元,分配给双方,各占一半;另一部分为个人名下的,属于各自的私人财产,不进行分割。
3.我们双方所拥有的其他财产(如股票、债券等)仍为各自所有,不进行分割.
二、子女抚养
我们育有一名子女,子女归双方共同抚养。具体的,我承担子女抚养费的80%(人民币5000元/月),您承担20%(人民币1250元/月)。子女探视权的时间按照我们双方的具体情况另行约定。
三、知情权
我们双方均享有知情权,不得隐瞒任何与离婚有关的信息。
四、协议有效日期
本协议自您双方签字生效,两年内不得变更或撤销。
最后,我们双方自愿签署本离婚协议,以此来解决离婚过程中的所有问题。同时,我们也希望法官能够给予满意的处理结果,谢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