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净身离婚协议书
本协议书为男方(以下简称甲方)与女方(以下简称乙方)自愿协商,就是否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及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等事宜达成的一致意见,特此订立本协议书。
一、净身离婚
1、甲、乙双方在此确认,自愿终止婚姻关系,以净身离婚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不再互相承担任何婚姻义务。
2、净身离婚后,甲方、乙方双方均完全自主,可以自主选择工作、生活方式,不再需经过对方的同意。
3、净身离婚后,甲方、乙方双方均有权再婚。
4、净身离婚后,甲方、乙方双方均不得向对方索取任何经济赡养费用,不得要求对方承担对方家庭的生活费用,对方的经济情况也不得干涉对方的人生规划。
二、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1、甲乙双方所分配的共同财产,应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
甲方:50%
乙方:50%
2、共同财产的具体分配方式如下:
(1)甲方应将在婚姻期间所赚取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福利等)的50%归乙方所有。
(2)乙方应将在婚姻期间所赚取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福利等)的50%归甲方所有。
(3)对于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如房屋、汽车、股票等),双方应协商处理方式。如协商无果,应请有关机关进行公正处理。
三、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在婚姻法所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婚手续。
3、甲、乙双方应互相尊重,认真履行本协议书所约定的义务。
4、如本协议书以后出现变更,甲、乙双方应重新协商,并在协商后修改本协议书。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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