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婚姻法中规定,离婚后,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离婚双方可以通过协议达成一致,也可以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审理后作出判决或者裁定。而如果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或变更自己原定的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修改抚养协议或者判决,这被称作“再审”。
在进行再审时,如果双方协议达成一致,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协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据当事人的实情,再次进行审理作出适当处理。另外,如果抚养协议是由法院作出的,而另一方不履行原定的义务,此时也可以提起再审。
需要注意的是,再审的前提是离婚后抚养协议已经存在,如果双方没有达成抚养协议,就需要先去法院起诉要求制定抚养协议。此外,再审的时间有限制,离婚后一般在两年内可以要求再审,超过两年则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发生变化或特殊情况。
综上所述,如果离婚后双方抚养协议发生问题,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进行再审,以达成新的协议或者修改原有协议。但是,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可能会带来法律费用和时间成本,因此建议在离婚协议时尽可能达成细致的抚养协议,以减少后续可能的矛盾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