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和我的前夫在结婚时签订了一份真爱协议,里面包含了我们在婚姻中应该遵守的原则和行为准则。然而,由于我们在婚姻中的矛盾和分歧,我们决定以离婚的方式结束我们的婚姻关系。
在此,我想强调,我们离婚并不是因为我们没有履行真爱协议中的承诺,而是由于我们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虽然我们不能继续走到一起,在离婚前,我们已经达成了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协议。我们都愿意按照这个协议来执行,并且遵守所有的法律程序和要求。
最后,我要在此感谢法院和所有为我们提供帮助和支持的人们。虽然我们的婚姻已经结束,但是我相信我们分别走出来的路上都能找到真正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