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规定下,离婚协议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离婚协议的内容涉及到不合法或者不合理的约定,那么这些约定就是无效的,无法对当事人产生任何法律约束力。
如果妻子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已经怀孕,那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应该共同承担育儿责任,不应将育儿责任全部或者部分交给其他人或者由任何一方单独承担。因此,离婚协议中约定由妻子独自抚养孩子的内容是无效的。
另外,妊娠期间的妻子可能有特殊的生活和营养需求,因此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妻子妊娠期的抚养费和医疗费的约定应该合理,如果存在过高或者过低的情况,那么这些约定也是无效的。
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前,双方应该认真了解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地制定协议内容,从而避免产生争议。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不合法或者不合理的约定,那么双方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提出申诉,要求修改或者撤销相应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