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因城市规划或其他公共利益需要,对原有建筑物(包括居民房屋)进行拆除,并对拆迁人员提供新的住房安置。对于拆迁安置房所有权的分配,确实涉及到很多具体情况,但一般来说,所有的子女都有份的。
首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拆迁安置房的分配应该是“公平、公正、公开”的,而不应该有歧视、不公等情况。也就是说,无论是拆迁安置房所属区域、面积,还是分配方式,都应该平等对待每一个拆迁人员家庭成员。
其次,拆迁安置房通常是根据原居住地房屋的产权证明、户口、身份证等情况进行分配的,这就跟子女有没有份没有太大关系了。拆迁安置房的配给是基于家庭的,而且一般的原则是,一户人家应该只有一套拆迁安置房。所以,只要你是原拆迁人员的家庭成员,都应该有份。
当然,也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比如说几个子女都已经成年独立了,或者已经有了自己的住房,那么这部分人就不太需要这个拆迁安置房了,自然也就不会有份。但总的来说,只要是拆迁人员的合法配偶或子女,都应该有份。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的所有子女可以说是都有份的。当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也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每个拆迁人员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不公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