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结束婚姻关系时所达成的协议。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后,如果当事人出现了某些情况,可能会导致离婚协议作废。离婚协议的作废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双方协商不公平:如果离婚协议双方协商不公平,其中一方因为缺乏经济能力或其他原因,对协议未能做到自主选择或者表示过程中没有完全发挥自己的意见,就有可能导致协议作废。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可能已经被签署,但是法律程序可以通过争议解决的方式重新触发来保护协议实施的精神。
2. 误导或欺诈:如果一个人故意隐藏销售额度,承诺他们保证不需赡养费和其他抚养和教育费用的财务情况,那么该行为将被认为是误导或欺诈。基于这种情况,法院可以同意解除离婚协议并重新分配婚姻财产。
3. 协议违法:如果离婚协议中的一项或多项条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例如离婚协议中违反了双方婚姻财产分配的原则,导致分配结果不合理,该协议可能被法院认定为违法,并证明其无效。
总之,离婚协议的作废需要判断其是否公平、合法、真实。只要符合法律法规,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都有权利提出申请。假如离婚协议因为以上原因作废,夫妻再次开始争夺重新制定协议,并且纠纷也有可能被转移到法院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