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时达成的一项协议,经过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要求双方遵守。然而,如果协议存在一些问题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就需要将其作废。签字的离婚协议作废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强迫签订协议的情况
如果有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被对方逼迫或者故意误导被迫签订协议,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有证据证明这个情况的存在,就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二、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
签订的离婚协议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或者涉及到其他重大违约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例如,协议中涉及到违反离婚法规定的问题,就可以要求撤销协议。
三、未经法律程序授权的情况
离婚协议必须在法律程序的指导下签订,如果不符合法律程序要求,那么协议是无效的。例如,当事人未经法院调解或者判决,在没有经过法律程序的指导下,私自签订离婚协议,这样的协议是无效的。
四、协议内容不合理的情况
签订离婚协议需要考虑到双方的权益,如果协议内容严重偏向一方,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例如,协议的约定过于苛刻,导致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总之,如果签字的离婚协议存在以上这些情况之一,就可以被要求作废。如果夫妻双方对协议的内容存在争议或者需要对协议进行修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裁定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