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发放房屋贷款时,往往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以确保其资金安全。一般而言,婚姻关系比较稳定的夫妇可以一起将婚姻财产作为担保物;但是如果婚姻状况不稳定,可能会考虑用离婚协议作为担保。
然而,这种做法并不被所有的商业银行认可。因为在银行眼里,离婚协议并不是一份持续有效的协议,它仅仅体现出借款人的意愿,但是如果借款人的婚姻状况发生了变化,这份协议就会失效。因此,银行往往会更愿意接受夫妻共同所有财产作为担保物的,因为这份协议的有效性相对更稳定。
如果你非得要用离婚协议作为担保,那么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离婚协议应该由公证处公证,以保证其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离婚协议应该取得贷款银行的认可,以确保其可用性。
第三,离婚协议应该具备一定的保障能力,例如要求借款人承担一定程度的风险和责任,以避免出现负面情况。
综上所述,如果你要使用离婚协议作为商业银行房屋贷款的担保,需要了解其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需要取得贷款银行的认可,并确保其具有一定的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