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女儿有权利。中国物权法规定,任何人都有物权,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此,女儿作为一名自然人,也拥有物权。
在拆迁安置中,女儿就是被拆迁的一员,她的房屋被拆迁后也需要得到妥善的安置。拆迁安置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而进行的一项活动,但也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做出妥善的保障。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法规,被拆迁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关系,且应当优先进行安置。因此,女儿是被拆迁的家庭成员,应当享有与其他亲属同样的拆迁安置权益。
总之,拆迁安置女儿有权利,应当得到合法的权益保障。同时我们应当保障公共利益,为了社会发展互相谅解,达成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