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基本上没有权利查看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自愿签订的文件,主要内容包括财产分割、赡养子女、抚养权、探视权等具体事宜。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离婚当事人通过协商自主决定的。因此,这份协议书的内容只针对夫妻双方,与银行没有直接关系。
但是如果离婚协议中有涉及到夫妻的共同借款、债务等金融事项,银行可能需要了解具体内容以判断双方借款还款责任,这时候离婚协议书就成为一个重要的证据。但银行需要注意的是,在获取这些文件时需要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泄漏个人隐私信息或滥用信用报告。
此外,如果夫妻共同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参考夫妻签署的离婚协议,确定各自还款责任,并保证婚姻状况对借款风险造成的影响得到合理评估。但是,在对夫妻贷款进行审核时,银行不得通过离婚协议书来检查夫妻是否存在婚姻纷争或矛盾,因为这个与客户的信用等级和贷款申请本身的关系并不大。
总之,银行在处理客户的金融事项时,应该始终遵循“信息最小化原则”,只收集必要的信息,并以客户的利益为本来处理财务事项。在获取离婚协议书时,需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