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本身不能成为要求孩子抚养权的合法理由。孩子抚养权是由父母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协商分配的,应依据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如孩子的生活、学习、健康等方面的需要与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相符,才能进行决定。
倒是相反,欠钱可能会成为失去孩子抚养权的理由。如果因为欠债行为导致不良的经济情况,或者是因为欠债行为而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孩子生活等,则可能视为不负责任、不具备作为父母的条件,从而导致剥夺孩子抚养权。
因此,父母应该自觉履行抚养义务,保证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需求,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遇到经济困难,应尽量通过和解、协商、寻求帮助等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将自己的经济困难变成孩子抚养权的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