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份书面协议,用于规定双方在婚姻关系解除后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相关事项。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当合法、公平、合理,双方自愿达成并签字确认。只要离婚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就有法律效力,不可在离婚后随意修改或撤销。因此,协议上的钱能否要回来,需要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如果离婚协议中规定的财产分割方案双方已经执行完毕,那么协议上的钱就不能要回来。因为离婚协议是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一份书面协议,双方对协议内容都应该认真审慎,签字确认之后就应该按照协议执行。如果一方非常后悔或者发现自己分得的钱“不够”,要求重新分配或者要回之前签订的协议上的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其次,如果离婚协议中的钱还没有付清,但是另一方临时改变了主意,不想再按照协议付款,这是可以追回协议上的钱的。当然,这需要另一方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来证明自己具有撤销协议的权利,并获得法院的支持。
最后,如果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方案存在不合法、不公正等问题,一方可以选择提起诉讼,要求修改或撤销协议,并重新分配财产。但是需要注意,这种情况下,诉讼程序较为复杂,需要雇佣律师,并花费一定的时间和费用。
总之,离婚协议上的钱能否要回来,需要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离婚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已经按照协议执行完毕,那么协议上的钱就不能要求返还。如果一方要求撤销协议或修改协议,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并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