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未成年儿童的抚养权主要是由父母行使的。但如果父母离婚或者有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行使抚养权,那么法院会根据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来决定抚养权归属。
一般来说,未成年子女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主体能力和自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已经具备了行使某些权利的能力,如自主选择住宿、选择学校等。在民事诉讼中,未成年人也可委托法定代理人或者特定代理人代理自己的诉讼权利。
但是,未成年人要想争取抚养权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不会直接给未成年人决定抚养权,而是通过父母、监护人或者其他亲属来争取抚养权。此外,未成年人在决策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不成熟性,不能完全自主选择抚养权。
总之,未成年人在争取抚养权方面,应该依法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法定代理人和律师等法律人士的作用,争取在法律框架内实现最佳利益。同时,也应该注意配合法院和调解机构的工作,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为未来的成长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