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婚姻法中规定了离婚的程序以及需通过法律渠道进行离婚协议的签署和批准,因此仅仅按手印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也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离婚相关事宜的书面约定,其包含协议书、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协议书三种形式。而离婚调解或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确认。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包括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符合法律标准和公共道德要求,并且必须是双方自愿自主的,没有任何利益勒索和强制的情况出现,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人认为通过按手印签署离婚协议就可以解决婚姻关系,但这样的做法是不合法也是不安全的。因为双方不能自愿自主地撕毁离婚协议,只好寻求法律援助,并举证证明当时签署协议时是其它人的欺骗和胁迫下的,最终可能被认定无效,甚至会因此损失更多权益。
总之,离婚协议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制作和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按手印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仅仅是双方之间口头约定,这种方式对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是没有任何帮助的。因此,双方在离婚协议的签署中一定要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经过司法机关的合法程序达成离婚协议,才能有一个合法、公平、有保障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