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旨在对离婚后双方的财产、抚养子女、探视权、赡养义务等方面进行约定。离婚协议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若双方自愿达成并签署了离婚协议,遵循协议内容也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离婚协议并不是完全可以对抗强制执行的。以下是一些具体情况:
1. 若离婚协议中未涉及法律规定的重要事项或者涉及的事项不当,如双方都明显不平等的协议,法院有权依法在协议内容上进行调整,保证离婚后双方合法权益的平衡。例如,法律规定的子女抚养费标准不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或者双方协议的子女抚养费标准不符合法定标准,法院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对协议内容进行调整。
2. 离婚协议中可能存在对公共利益有影响的协议内容,例如影响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益、影响双方法定财产权益等情况,法院有权拒绝批准这种离婚协议,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
3. 若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与实际情况不符,例如未列明全部财产、部分财产为财产证券化所得、协议的分割不符合法定分割比例等情况,法院也有权依法对协议内容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固然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若双方遵循协议内容,法院通常会给予批准。但是,在法律实践中,离婚协议不能完全对抗强制执行,法院还将根据各种情况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查和调整,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