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双方达成决定离婚的协议后,根据我国法律,应当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进行签署。但是夫妻在签署协议书之后,有些特殊情况可能需要补充离婚协议书,例如:
1. 财产分配方面变化:夫妻签署协议书时已经确定好了财产分配比例,但事后发现一方隐瞒了财产或出现了其他财产变化,这时候就需要补充离婚协议书,重新确定财产分配比例。
2. 抚养子女方面变化:协议书可以确定双方子女的抚养权与监护权,但是如果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比如子女需要更高的抚养费用或需要由另一方来照顾,就需要补充离婚协议书。
3. 遗产分配方面变化:如果离婚协议书签订后,其中一方或双方的父母先于离婚协议书签订前去世,那么两人分配遗产的比例也会发生变化,此时也需要补充离婚协议书。
总之,只要离婚协议书签订后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导致离婚协议书的内容需要进行补充或修改,就可以补充离婚协议书,当然前提是夫妻双方都需要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书。这对夫妻双方都很重要,因为任何重要协议都要保证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