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协议书是很多夫妻选择离婚的一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是比较流行的。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离婚后财产分配、监护权、抚养权、赡养费等方面的约定。但是,签订离婚协议书能否具有有效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需要考虑的是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双方达成的协议,都应当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第三人的利益等基本原则。如果离婚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那么这个协议就是无效的。
其次,需要考虑的是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如果双方有强制或威胁的存在,或者其中一方在协商的过程中没有被充分的告知权利和义务等,都可能导致离婚协议书的无效。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必须是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的,并经过双方自愿的签字和盖章等形式的确认。
最后,需要考虑的是离婚协议书与婚姻法的关系。离婚协议书虽然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它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唯一标准。在涉及到抚养权、监护权等大事项的协议,需要符合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如果离婚协议书与《婚姻法》相冲突,就会被法院判定为无效。
综上所述,签订离婚协议书本身是有一定法律效力的。但是,在签订之前双方必须要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和基本原则,防止出现影响协议效力的情况。此外,在协商和签署协议书之后,还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协议书得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