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离婚后,父母双方有权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但未成年子女在14周岁以下时,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意愿、父母的条件和能力等综合因素,决定由哪个父亲或母亲对其抚养。
因此,11岁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如果双方父母都有抚养能力,而孩子也没有明显的倾向选择哪一方,那么法院会根据综合因素来判断抚养权的归属。如果有一方父母的能力明显不足、其他方面也不能保障孩子的权益,那么孩子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改变抚养人的申请。
当孩子年龄在11岁时,已经有了相对明确的意愿,法院会更多地考虑孩子的意愿和利益。孩子的意愿并不是绝对决定性的因素,但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抚养权判决的结果,法院也会在审理中听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孩子只能提出自己的意愿,而不能直接进行到法院规定的程序中,因为孩子还没有法律行为能力。
综上所述,无论是孩子还是父母都应该尽最大努力保障孩子的权益,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切实履行抚养义务。当然,如果出现比较复杂的抚养归属问题,建议通过法院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