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村宅基地变更户主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原户主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 原户主主动放弃宅基地使用权;
3. 原户主被依法取缔宅基地使用权;
4. 原户主被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般情况下,宅基地变更户主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 变更申请:新户主需要先向县级宅基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变更申请。
2. 审核:县级宅基地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核查宅基地使用权所有人是否符合变更条件。
3. 公示:审核通过后,县级宅基地管理部门会进行公告,告知原户主、领导班子和社会公众进行公示。
4. 调查:如有异议,县级宅基地管理部门需要进行调查核实。如果经过调查核实,变更申请仍然符合条件,县级宅基地管理部门将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 确认:确认新户主的身份后,县级宅基地管理部门将在宅基地证上注明新户主的姓名,并将宅基地证及时交予新户主。
宅基地变更户主的手续比较繁琐,需要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交涉,需要提供一些具体的证明材料。新户主需要仔细阅读宅基地法的相关规定,确保符合变更户主的条件并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