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盖章地点有很多,具体要看当事人协商达成的约定和法律规定。以下是一些可能出现的盖章地点:
1. 公证处:公证处作为一种法律机构,在离婚协议书的签订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如果双方选择在公证处签署离婚协议书,公证处可以对文书进行验证,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在必要时在文书上加盖公章。
2. 法院:离婚协议书可能需要提交给当地法院进行审核和审批。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书上需要盖上法院的章,并由法院记录员签字。法院的盖章是对协议书的确认和证明,可以保证法律效力。
3. 公安局:离婚协议书可能需要交给当地公安局备案,以确保离婚手续合法有效。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书需要盖上公安局的章,并由一名民警签字。
4. 离婚登记处:离婚协议书需要在当地离婚登记处进行登记。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书需要盖上离婚登记处的章,并由一名工作人员签字。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需要盖上的章和签字的人员取决于具体情况,可能包括公证处、法院、公安局或离婚登记处等。当事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盖章地点。同时,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前,当事人应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确保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有效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