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并不容易给出一个肯定或否定的答案。但是,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
首先,如果领导在挪用公款方面有直接的利益或者受到利益的威胁,那么保护可能会是一个可能性。毕竟,在这种情况下,领导可能会利用他们的权力来维护自己或其他人的利益,即使这意味着违反法律或道德标准。
其次,如果领导相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挪用公款是为了达成某种公共目的,例如在建设某条道路时,这些资金可能会用于支付某些超出合同预算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领导可能会认为他/她在保护其他利益方和公共利益,以及为了避免项目受到延误和被批评。
但是,很少有领导会在挪用公款方面的行为进行平白无故的保护。首先,挪用公款是一种行为不道德、不合法并具有高度风险的行为,即使领导本人也会意识到其中的危险性。其次,虽然保护有时可能会为领导带来暂时的好处,但通常不利于长期的领导稳定。毕竟,在大多数情况下,挪用公款是不可持续的。
综上所述,领导不会经常保护从挪用公款中获益的人。虽然一些特定情况下,领导可能会做出这种选择,但这通常会受到各种限制,包括法律和道德约束以及政治和组织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