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议在离婚官司中并非正式的法律文书,因此在办理离婚时口头协议并不被认可。离婚程序需要遵循法律程序,由法院来确认离婚相关的事宜。因此,离婚双方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处理离婚。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必须通过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判决,并由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才能生效。在此过程中,离婚协议需要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并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
另外,口头协议容易被误解和遗忘。因此,如果离婚双方想要达成协议,最好还是通过书面形式来处理。在协议书中,双方可以明确自己的义务和权利,协议内容应该包括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抚养费等方面的内容。如果离婚双方都认可分割方案并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则可以在离婚诉讼程序中提交该协议书作为离婚判决的有利证据,从而为对岸离婚产生积极的作用。
总之,离婚双方应该遵循法律程序,通过书面形式达成协议来办理离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离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