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在协商离婚过程中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书,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或者口头协议,但是书面协议更有保障性,可以防止日后因为双方的说法不一致、解释不明确而产生的纠纷。
在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方面,其应当包含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继承、赡养等方面的事项。离婚协议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即一方不能随意变更和违反协议内容,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
离婚协议书能否通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协议内容合法、公正、合理。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的意愿,不能侵犯到双方的合法权益。
2.双方真实自愿达成协议。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必须是双方真实自愿的,不能有任何的强制、威胁、欺骗等情况发生。如有此类情况,协议书将无效。
3.签署离婚协议书的时间要在离婚之前。如果双方因为离婚协议书而签署协议书,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此时协议书是无效的。只有在离婚之前签署,才能够取得法律效力。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书面文件,只要协议内容合理,自愿性得到证明并且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得到法律认可。因此,在协商离婚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冷静、理智,以求达到最终的协议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