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宅基地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下,国家依法将农村土地按照宅基地政策规定,向农户入股出资等方式,划归农户家庭每家一处宅基地,以保障农民住房和生产生活需要。
在四川省,宅基地是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范畴的,但它的规定和以往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是不同的。首先,宅基地是用来居住和生产的,而不是用于种植和经营;其次,宅基地界定和权属归属方式有所不同。
按照四川省政府制定的《四川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宅基地是指按照国家、省、市、县确定的乡、村规划,划定的居住用地,每户农户享有不超过0.05公顷的宅基地,不以经营、出租、转让等方式获取非农建设用地,不得转让、抵押等,但可以依法在宅基地内经营生产。宅基地的归属权是由土地管理部门确定,安排宅基地时以各自家庭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的实际需求和包括人口、经济状况等因素为依据。
四川省政府还要求各级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在安排宅基地时,应注重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以家庭单位为管理单位,不得非法占有、剥夺农民宅基地,确保使每个农户都健康有序享有宅基地的权益,进一步保障农村的经济发展和农民的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