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欠另一方钱的具体还款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上的欠债应该设定明确的还款期限,并在离婚协议中详细说明,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如果具体的还款期限在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那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一般常用的支付期限为“即期支付”,“到期支付”和“按期支付”三种。
即期支付是指付款人在收到债权人的付款要求后,应立即将款项支付给债权人;到期支付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最后期限内,债务人应当将款项全部支付给债权人;按期支付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分期支付,即在约定的时间内分期支付。
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应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付款。但是,为了避免因还款期限模糊而导致的不必要的纷争和争议,建议夫妻双方在协议中对欠债的还款期限进行明确的约定。
总之,离婚协议中欠另一方钱的具体还款期限应该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合同法的规定来定,并在协议中清晰明确的规定,避免后续争议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