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往往是曾经的夫妻在经过长时间的沟通和协商后,达成共识,希望以和平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对夫妻双方来说,无疑都是一种顺应和解决方式,因为双方可以在签订协议书前,先进行条件的谈判和协商,确保一切都公平合理,让离婚过程更简单化。
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双方应该严格遵守书面协议的内容,不得擅自更改或违反。双方约定的条件包括婚姻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探望和监护等方面,离婚协议书可以作为离婚诉讼的法律依据。在协议书中,双方也可以协商好对方的赡养和财务支持等方面,这对于离婚后的生活至关重要。
然而,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是否还能要钱呢?答案是:如果在协议书中双方并未解决某些具体问题,那么这些问题可能成为未来争议的原因,如许多离婚协议书中并未涉及夫妻共同的房产、财产等方面,因此离婚后,其中一方可能会进行针对该方房产、财产的索赔,甚至会要求对方支付分割财产的一部分,但这需要在法律上进行诉讼。
因此,如果离婚当事人在协议书中没有解决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任何一方都有权要求对方做出补救行动,但是对方是否同意并支付,就要取决于法律程序的判决和协商的结果。
总之,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解决了涉及财产、抚养等方面的问题,那么双方应该遵守协议书的内容,不得再追加条件,否则就会面临法律诉讼的风险。如果协议书中存在具有争议性的问题,离婚双方应该及时与律师或相关部门联系,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