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即政府为了进行城市重建或公共建设而对原住房屋进行拆迁,并给予被拆迁人分配的住房。在北京,拆迁安置房的交易情况一直存在争议。
首先,拆迁安置房本身的性质是一个公共福利资源,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基本居住需求。因此,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不允许出售、转让、抵押和租赁等行为。
然而,现实中一些人依靠各种手段,将拆迁安置房“变相”交易。例如,一些中介公司以帮助购买拆迁安置房为名义收取高额手续费,而被拆迁人也愿意出售拆迁安置房来获取更多的经济收益。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政策规定,同时也损害了公共福利资源的使用效益。
在此背景下,为了更好地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北京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例如对拆迁安置房交易进行严格监管,明确规定拆迁安置房只能用于居住,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行为。同时,也切实加强了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和打击力度,维护公共福利资源的合法权益。
总之,拆迁安置房不允许交易,这是一个非常明确的政策规定。而政府也应该加强监管力度,维护公共房屋的使用效益和被拆迁人的权益。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推动城市重建和公共建设的进程,为人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