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吸毒史的人想要夺取抚养权是很难的。首先,吸毒行为是一种不良的行为,其背后往往具有很多负面影响,例如增加了自身的风险、影响到家庭生活、影响孩子成长等等。这种行为会使人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信任,可能会导致夺取抚养权的失败。
其次,对于有吸毒史的人来说,他们的人格特点往往被质疑。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需要一个稳定、有爱心的家庭,孩子需要的不仅仅是物质条件的满足,更是一种安全感和感情上的支持。而吸毒者往往会有情绪波动大,行为不稳定的状态,这种状态是不利于抚养孩子的,可能会使孩子受到伤害。
最后,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来规范吸毒者夺取抚养权的问题。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保护法》第2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儿童的监护人: 1.因犯罪被判决剥夺父母监护权;2. 妨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3.有精神疾病、依赖于吸毒等不适合担任监护人的状态。简而言之,吸毒者不适合担任儿童的监护人。
综上所述,有吸毒史的人想要夺取抚养权是很难的,并不利于孩子成长和身心健康。因此,吸毒者应该意识到吸毒的危害,并尽早戒毒,为自己和家庭创造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