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领导话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公款是指国家、集体在财政、预算和其他事务中取得的款项,是公共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挪用公款是指在执行公务或负责管理公款的过程中,侵占、私自占用或将公款转移或转移出去,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在企业或单位中,有些领导为了达到某些目的或者出于个人私利,会要求下属或者财务部门挪用公款,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企业或单位的财务部门应该按照规定使用公款,以支付企业或单位的行政、劳务、物料及其它费用,并按照规定向纳税人报销,同时应该做好公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保证公款的使用合法、规范、透明。
如果领导要求挪用公款,下属应该拒绝,向上级领导或者有权机关反映情况。否则,如果发生挪用公款的违法行为,下属和财务部门对挪用公款负有一定的责任,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挪用公款是违法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领导或其他人员都不能要求或允许财务部门或下属人员挪用公款。只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使用公款,才能保证公款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维护公共财产的利益与保障公共服务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