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在法律上没有“抚养权”,但是根据《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与未成年人的亲属有以下权利:
1. 监护权:指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保护、守护、约束等权利和义务,通常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行使。
2. 探视权:指监护人与未成年子女或亲属分居时,亲属有权在规定时间和场所与未成年子女或亲属会面,了解其生活和发展情况。
3. 抚养权转移权:当父母无力、无法履行抚养职责时,由法院根据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决定将其抚养权转移给亲属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
4. 协助监护权:当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亲属有义务与法院、政府有关部门协同合作,协助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虽然亲属没有直接的“抚养权”,但在未成年子女的成长过程中,亲属的影响和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未成年人的亲属应当尽力履行抚养责任,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确保其良好成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