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协议书是一种常见的解决纠纷、确认权利义务的方式。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之间也可以通过签署婚姻协议书来规定双方的财产、子女抚养等方面的问题。但是,签订婚姻协议书并不能取代离婚程序,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协议书中已经明确规定了离婚条件,但仍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走完离婚诉讼程序。
在实际生活中,婚姻协议书的制定通常是建立在夫妻关系尚未出现破裂情况下,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情况下达成协议,而离婚是一个已经爆发了矛盾和破裂的关系,不再是双方自愿协商的关系。因此,即使签署了婚姻协议书也不能够替代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程序,也不能够直接产生离婚的效果。
虽然婚姻协议书不能直接产生离婚的效果,但是它可以在离婚程序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如果婚姻协议书规定了双方离婚的约定,可以成为离婚程序中的证据,有助于双方协商制定离婚协议。在此基础上,双方可以依法办理离婚手续,完成离婚程序。因此,婚姻协议书虽然不能直接产生离婚效果,但在离婚过程中却有重要的作用。
总之,签订婚姻协议书不能替代法定离婚程序,但是婚姻协议书的制定和签署在离婚协商过程中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双方聚合在一起协商筹备能够化解纠纷,相互了解对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