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拆迁安置人头费是一种涉及房产拆迁和安置费用的问题。在拆迁中,政府或开发商对原居民进行安置,给予一定的资金或房产作为补偿。这种安置费用也称为人头费,是根据拆迁区域和居民身份而定的。
萧山拆迁安置人头费的数额在不同地区和时间有所不同。根据最近的报道,萧山区对拆迁安置的房屋分为城市集中连片旧城区和城市独立夹片旧城区两种,而人头费也存在着不同的标准。
城市集中连片旧城区的居民每户可以获得一定面积的安置房,以及一定程度的人头费用。而城市独立夹片旧城区的居民只能获得人头费,而无法获得安置房。
根据萧山政府颁布的《关于完善补偿安置机制的意见》,城市集中连片旧城区的人头费标准为每户8万元,而城市独立夹片旧城区的人头费标准为每户4万元。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和特殊人群,政府也会进行特殊补偿,人头费也会有所不同。例如,老年人、残疾人以及住在特殊房屋中的人可能会获得更高的人头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述仅是萧山拆迁安置人头费的标准,具体的数额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变化。如果您需要详细的信息,请咨询当地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