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离婚协议书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协议书格式:
协议书应当按照规范的格式书写,例如应当标明协议书名称、当事人名称、文书日期、具体约定、签字盖章等,以示合法有效。
2. 已有法律法规:
协议书的内容应当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有争议,以法律法规为准。协议书可以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约定,但是任何约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悖,否则会被判无效。
3. 双方协商:
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因此协商是非常重要的。在协商的过程中,双方应当将各自的利益进行合理的平衡,以达到协议书内容的合理、公正、可执行。
4. 具体约定:
协议书应当具体明确离婚后的各项事宜,例如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望子女、赡养义务等。所有约定都应当具体明确,避免之后出现歧义,影响双方共同生活。
5. 签字盖章:
协议书必须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确认,这样才能保证协议书的有效性。在签署之前,应当仔细查看所列内容是否真实有效,协商是否达成共识,签字之后视为衷心认可和接受所列的约定。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的起草需要分别从合法性、合理性、合法、公正、具体五个方面考虑,以下是一份关于起草离婚协议书的草稿:
离婚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和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共同签署
第一条 财产分割
1. 房屋:共有房产一套(描述房屋地址和面积),该套房屋原以乙方名下,根据本协议鉴定,甲乙双方各占50%的产权。
2. 存款:共计(金额)元,按比例分割后分别划归甲、乙双方所有。
3. 车辆:(车型、车牌号码、所有权归属双方占比)
4. 其他财产(如股票、基金、债券、保险等):甲方所有/乙方所有
第二条 子女抚养问题
1. 子女抚养归属:陈述子女现居住情况、寄居教育问题,是否付清所有相关费用。
2. 子女抚养费用问题:(描述平均月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事实有义务共同承担,各占比例。
第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离婚协议书的保密性。
2. 离婚协议书已经得到法定的有效性认定,任何一方不得变更。
3. 本协议的生效时间为协议签署之日起。
第四条 协议书签署
1. 本协议属自愿达成,关于协议书的内容、程序都是在双方真实意愿上的。双方都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严格按照协议书的内容履行。
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保留一份原件,并做了有效盖章或签名。在本协议生效之前,不得有任何变动或撤销。
3. 本协议在生效后,自愿放弃互相要求任何东西,只要郑重承诺遵守协议。如有违约,给当前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