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和盗窃罪有着本质的差别。挪用公款指的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将其职务上占有的公款或财物用于非法个人用途,或者为他人谋取利益而使公款或财物遗失、浪费或者其他损失的行为。而盗窃罪则是指他人实际占有的财物,被犯罪分子非法盗取、占有、转移或者隐藏的行为。
挪用公款与盗窃罪的区别在于:挪用公款是指在职务范围内,将公款用于非法用途,而盗窃罪则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财产关系范围内,未经所有者同意擅自取走他的财物。从行为对象来看,挪用公款针对的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而盗窃罪涉及到的则是个人私人财产。另外,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主要目的,而挪用公款罪则是为了追求非法利益而挪用公款。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挪用公款罪还包括了滥用职权、受贿等与金融有关的犯罪情况。因此,挪用公款罪比盗窃罪更加严重,其危害性也更大。在司法上,对于挪用公款罪行,往往会依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不同程度的惩罚。比如,对于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情节较严重的,可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
总之,挪用公款与盗窃罪有着本质的差别。虽然都属于侵财犯罪,但挪用公款涉及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公共财产,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和社会影响,因而惩罚力度也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