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汕头挪用公款案的审理地点为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案于2021年2月1日开始审理,预计将于近期作出判决。
该案的被告人为汕头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陆雅琴,因涉嫌挪用公款近1亿元人民币被起诉。陆雅琴被指控在任职期间,通过虚报、套取、拨付等手段,将公款挪用于个人或他人账户,并在财务处理上伪造、篡改文件,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利益,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据悉,陆雅琴曾于2019年9月被立案审查,并于2020年7月被批准逮捕。此次开庭审理,也是该案经过长时间调查和取证后的重要程序,也是中国反腐败斗争取得的又一次胜利。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省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在过去几年中陆续爆出多起官员挪用公款案件。这些案件的严厉打击,进一步彰显了中国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和态度,也为广东省乃至全国的政治生态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