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达成的一种协议,其中包含很多离婚后应该遵循的事项,包括孩子的抚养方式、财产的分配方式以及双方的财产、债务等等。在离婚协议中是否有给对方改名的权利,是一个需要仔细考虑的问题。
首先,离婚协议中有没有给对方改名的权利取决于离婚原因和双方意愿。如果离婚是因为双方感情破裂,但仍然保持相互尊重和友好的话,在离婚协议中同意给对方改名,是情理之中的。但如果离婚是因为一方出轨、家暴等原因,那么,另一方可能不愿意再用原来的名字,这时就需要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专门的协商了。
其次,如果离婚协议上没写对方改名,但一方仍然想要改名,这时可以提出请求,和对方再协商一下。如果对方同意,可以起草一个补充性的书面协议,明确双方同意对方更改姓名的具体事宜。
最后,如果协商无果,那么仅仅是因为在离婚协议中没有写入改名事项,就无法改名的情况并不常见。此时,如果确实想要更改姓名,可以找律师帮忙,通过法律途径来实现自己的愿望。当然,这种方式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金钱成本,所以不要轻易选择。
总之,在离婚协议中是否有给对方改名的权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无论如何,最重要的是双方都能够尊重对方的选择,达成一份互惠互利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