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离婚协议需要盖发证机构(民政局)的章和公证处的章。
首先,离婚协议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需要经过发证机构的认证。发证机构就是指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民政局。在协议书签署后,双方需要到民政局进行办理,将离婚协议提交给民政局审批,并在协议书上盖上民政局的公章。
其次,离婚协议的公证是为了让协议更加权威,更具法律效力。公证处对协议进行公证,主要是确认双方签署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在协议上盖上公证处的章和证明签字人的身份证号码。公证是法律效力的保证,也是双方离婚后争议解决的重要证据。
总之,补办离婚协议需要盖发证机构(民政局)的章和公证处的章,只有这样才能使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起到约束双方的作用,避免出现后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