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建房安家的基本用地,它具有永久占用、有限使用、不得转让和抵押的特点。在宅基地继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办法》,可以得到以下规定: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继承应该以平等、公正、合法的原则进行。宅基地的继承人分为三类: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父母和其他亲属。其中,配偶享有优先继承权,其他亲属的继承权顺序依次为父母、子女和其他亲属。
其次,在继承中,宅基地的使用人是继承人的法定继承顺序的第一级别。如果继承人是宅基地的使用人,则继承人应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如果不是,则应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第三,如果宅基地的继承人有多个,根据《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可以进行分户分割,每个继承人都分得一份宅基地使用权。除非申请人自愿放弃使用权或未达到申请条件,否则不得进行未经继承人同意的任何建设或卖出或租用等行为。
总之,在农村宅基地的继承中,应遵循平等、公正、合法的原则,根据法定继承人的顺序进行分配,同时要考虑到宅基地的现实利用情况,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