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双方因离婚、死亡等原因丧失抚养子女的能力或者没有抚养条件,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近亲属或者有关部门承担抚养义务。因此,如果丈夫去世,妻子可以作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行使抚养权。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也需要考虑到家庭的实际情况和其他因素。比如,如果丈夫家庭中还有其他具备抚养条件的亲属,如父母或者其他兄弟姐妹,那么可以协商由其来承担抚养义务。同时,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抚养人的身份和是否能够承担抚养责任。
在实际生活中,为了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建议家庭成员提前制定好相关的抚养安排和计划,同时遵循法律规定,协商沟通,尽力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