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中达成一致,自愿离婚的方式。相较于争议离婚,协议离婚流程更为简单和快速,各地的法律程序略有差异,但一般来说,协议离婚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1. 离婚协议的签署
首先,双方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协议,并加盖指定的印章。这份协议书必须详细阐述离婚的各项事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及探望等,以便后续执行过程中的参考。
2. 提交民政局申请
完成协议书签署后,夫妻双方须到当地居委会或乡镇政府申请离婚证明,并将协议书提交到民政局备案。在民政局对协议书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作为离婚证明的文书会被发放给离婚双方。
3. 离婚登记
持有离婚证明的夫妻双方,需要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离婚登记,如市民中心或直接到民政局。双方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离婚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件,由民政局开具离婚证书。
4. 财产分割
协议离婚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环节是财产分割,双方需合理地评估家庭财产及负债情况,如房产、存款、债务等,通过公证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公证,确保双方间的权益得到保障。
5. 协同签字确认
离婚双方要对协议书上的离婚事项进行逐条确认,确认过程中如产生磨擦,需重新协商,签字确认通过的,即代表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意愿,离婚协议完成。
总的说来,协议离婚相较于争议离婚流程更为简单方便,需要夫妻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共识,并通过相关程序后,方可领取离婚证;同时,协议离婚也代表着夫妻间的理性合作,提倡维护家庭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