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时双方达成一致的一份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需要公证、签字、盖章等手续才能生效。而私章则是由个人自行制作并使用的印章,通常用于一些日常生活中的文件签名、重要文件的签署等等。
在离婚协议中,私章的使用一般不被认可。因为离婚涉及到双方的财产、子女等方面,需要通过公证处等权威机构进行认证。而私章并不能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果双方只用私章签署离婚协议,一旦出现纠纷,将很难维权。
此外,如果只使用私章签署离婚协议,双方的法律责任也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如果协议正式无效,双方要进行复婚或重修协议,就会出现一系列麻烦的程序和法律责任问题。
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时,最好是使用正规渠道进行公证、签字、盖章等手续,以保障双方权益和合法性。而私章只能作为日常生活中的签名工具,不适用于离婚协议的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