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拆迁协议盖私章是无效的。在中国,协议合同是双方自愿协商、平等自由签订的,需要双方公章盖章。私章是个人产权的标记,只有在个人事务上才会被接受,例如个人存款、个人合同等。在法律上,私章没有法律效力,只有公章才能够代表单位或组织签署合同。因此,上海拆迁协议如果仅仅是盖有私章的,那么就是无法生效的。
私章无法在法律上代表单位或组织签署协议合同,这就意味着上海拆迁协议没有公章的话是无效的。必须要在协议上盖有拆迁单位的公章方可生效。如果拆迁单位没有公章,那么该单位无法在与业主签订拆迁协议的过程中达成一致,协议也就无法生效。这也为业主在签署时提供了一定的保障,确保他们的权益不会因为一些非法手段而受到侵害。
总之,上海拆迁协议的有效性取决于是否盖有拆迁单位的公章。只有公章可以代表单位或组织签署协议合同,私章无法生效。建议业主在签署拆迁协议时,仔细阅读协议条款、核对单位公章,并要求对方在协议上盖公章,以免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