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自愿达成的协议,旨在结束婚姻关系和解决相关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的效力应当在双方履行完毕之后生效。但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因为获得不公正的利益或者受到威胁、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影响,导致其不能自主地签订离婚协议,那么该离婚协议就可以被认为是无效的。
此时,该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该离婚协议。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相关证据,判断离婚协议是否存在上述不正当情形。如果存在,法院会判定该离婚协议为无效,并要求双方重新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的失效证明并非立即生效。因为一旦当事人认为离婚协议存在不正当情况,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并且经过法院判定后,才能生效。此外,如果离婚协议经过法院的判定,认为存在某些问题需要重新协商,那么双方重新协商的过程也需要时间,等双方协商达成新的协议并履行完毕后,才能彻底解决问题。
总之,离婚协议失效证明的时间取决于申请人向法院申请的时间和法院处理案件的速度,以及双方是否达成新的协议并履行完毕所需的时间。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当认真对待,协商解决问题,避免不正当手段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