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指农民的住房和生活所需用地,是农民的基本财产和民生保障之一。我国的宅基地制度始于上世纪80年代,它旨在通过保障农民的住房和生活用地,增加农民的土地财产,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然而,实际上,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而非农民个人,这给农民卖宅基地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首先,在政策上,宅基地是农民的基本财产和民生保障之一,不允许随意卖宅基地。其次,在法律上,宅基地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农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和处分权,不能自由买卖。第三,在实践中,宅基地的功能定位是居住和生活,不是投机和牟利,因此,买卖宅基地会给农村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虽然不能自由卖宅基地,但农民依法有权合法自建合法住宅,根据地方政策规定,农民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办理宅基地上自建房屋的相关手续,但在建房过程中要遵守土地利用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标建筑,破坏生态环境。建成后,仅供自住和家庭经营,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和改变用途,如果需要出售,可以向村集体提出申请,协调解决。因此,在买卖宅基地的问题上,农民要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切不可违法买卖,损害自己和集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