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经过自主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离婚手续的行为。自愿离婚需要制定离婚协议书,其内容应当涵盖以下主要方面。
第一,离婚原因。在离婚协议中,双方需要明确列举离婚的原因。如果是感情矛盾,需要表述不可调和的程度。如果是出轨,需要明确出轨的时间、地点等具体细节。在协议中明确离婚原因,有利于强化离婚决定的权威性和合法性。
第二,财产分割。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需要商定财产的划分和分割。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财产来源和占有形式,进行合理、公正、平等地划分。财产分配一般包括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和负债的清退问题,有时还需要涉及房子、车辆、投资等资产的处理问题。
第三,子女抚养权、探视权等。在离婚协议中,应当明确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等相关事项。双方要协商达成一致,确保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如感情状况较为复杂或矛盾较深,可以考虑请律师或人民调解员参与协商。
第四,费用和责任分担。双方还需要商定和约定离婚费用和责任的分摊问题,比如律师费、调解费、房屋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等,并按双方的经济能力进行相应的责任分担。
第五,其他事项。除了以上重点内容外,在协议书中还应当对其他事项进行描述和约定,如分隔居住地址、协定婚姻状况信息披露、彼此不干涉对方个人及家庭事务等。
总之,离婚协议的编制应当体现双方的平等、自主、公正、合理、协商一致的精神,以达到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目的。